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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班学生安全文明离校的通告

作者:凌日飞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6-06 00:00   阅读次数:[]

作者:凌日飞发布时间:2011-6-6 11:45:45阅读次数:309院属各毕业班级:

2011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做好太阳成集团官网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切实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毕业生离校前的稳定和良好秩序,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愉快地离校,现将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所有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和按照《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桂理工学〔2009〕36号)相关条款内容执行并办理离校手续。

二、毕业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培养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对毕业素质的检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教研室、实验室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从各自工作特点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制定相应措施,共同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防止突发事件的准备。

三、毕业生要遵守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给低年级同学树立良好的形象。毕业生应自觉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自觉维护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按时作息,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及论文;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酗酒滋事、不摔东西。毕业生离校前要搞好宿舍卫生,保证宿舍公共设施完好无损。严禁下河游泳、赌博、斗殴、晚归、起哄,按时就寝,未经同意,不得留宿校外人员。毕业生之间要珍惜同窗友情,团结互助、以诚相待、相互勉励、共同进步。

四、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和违纪行为,对毕业生当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有下述违纪行为之一者,将严格按照《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桂理工学〔2009〕36号)相关条款和违纪情节的轻重分别上报学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违纪处分处理:

(一)在公共场所乱烧、乱摔、乱砸物品者;

(二)破坏公私财物、公共设施和其他物品等等不良行为方式来发泄情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三)聚众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者;

(四)违反学校规定,晚归又不听管理人员劝阻,出言不逊,行为不羁者;

(五)不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在宿舍饮酒、打牌,大声喧闹,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影响恶劣者;

(六)侮辱、诽谤、谩骂、围攻、恐吓、威胁或蓄意报复学校工作人员者;

(七)办完离校手续后,故意违反校纪校规者。

出现以上违纪行为的毕业生中,毕业生所受处分归入学生档案,档案已发的,寄往用人单位。受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其档案退回生源所在地。违纪毕业生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离校相关手续并文明离校,毕业生离校前须按时办理清缴学费、归还贷款等手续,不得弄虚作假、无理拖欠。否则,暂缓派遣。

六、本通告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