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日飞发布时间:2011-7-10 16:37:18阅读次数:475广西建筑工程检测与试验重点实验室于2007年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根据广西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资助属于学科发展前沿、学术思想新颖且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性研究课题。
一、资助方向
1、土的结构性及微观变形机理;
2、特殊性岩土的力学特性;
3、区域性岩土的工程病害防治;
4、海洋环境下重大工程结构的耐久性
5、工程结构无损检测新理论与方法
二、申请对象
凡是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者须按申请书格式认真填写 “广西建筑工程检测与试验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在2011年7月25日前交到本实验室。本实验室收到申请书后,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及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三、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项目经费额度为3~5万元/项。
2、开放课题基金由实验室统一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建立经费使用本,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实验室为承担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项目中期检查、成果验收及经费拨付方式详见《广西建筑工程检测与试验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暂行条例》。
四、研究成果管理
资助课题所取得成果属于重点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为使开放基金合理有效地使用,请项目承担者做好以下工作:
1、在所发表的论文中均注明:“广西建筑工程检测与试验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2、课题结束后,必须向本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联 系 人:刘之葵
邮 编:541004
电 话:0773-5896371
传 真:0773-5895619
电 邮: liuzhikui@126.com
网 址:http://departs.glite.edu.cn/tmx/index.htm
广西建筑工程检测与试验重点实验室
二○一一年六月
附件1:广西建筑工程检测与试验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
附件2:广西建筑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